石河子大学人事处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通知


文章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5-13    浏览次数:4968


应聘人员:

  按照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工作人员招聘启事相关要求,经个人报名,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(结果见附件),现将相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现场确认、领取准考证

 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在5月20日(星期五)上午10:30-13:00、下午16:30—19:00到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。地点:石河子大学中校区行政楼312B室。现场确认请递交下列材料:

  (1)本人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、自荐材料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证明材料(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、硕士在读证明)。

  (2)有工作单位的,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   

  (3)近期1寸照片1张。 除(1)原件外,其余材料恕不退还。

二.笔试 

  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参加人事处组织的统一笔试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,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“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、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”等。成绩采用百分制。

  (1)笔试时间:5月21日(星期六)上午11:00—13:00。

  (2)笔试地点:石河子大学北区绿3-103。

  (3)笔试要求:参加笔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与准考证。

  (4)监考人员:由人事处和纪委选派人员。

  (5)成绩查询:笔试成绩于5月21日(星期六)在人事处网站(http://rsc.shzu.edu.cn/)公布,按考号进行查询。

三、面试

  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,如成绩并列第10名,按并列名次面试。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、综合分析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、岗位特长等方面做出评价。成绩采用百分制。

  (1)面试内容:个人自述3分钟,回答问题7分钟。

  (2)面试时间:5月22日(星期日)下午16:30。

  (3)面试地点:中区行政楼第四会议室。

  (4)评委组成:招聘工作领导小组。

  (5)成绩查询:面试成绩将通过人事处主页进行公布。

四、确定拟聘人选

  面试排名前2名者作为拟聘人选,经体检、心理测试后参加学校复试。

五、其他

  (1)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,应在本部门实习1-3个月。

  (2)联系方式

   联系人:朱 嘉

   电 话:2058036      

   Email: 16992872@qq.com   


 附件:2016年应聘人事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.xlsx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石河子大学人事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5月1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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