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工作部(处)管理人员招聘启事


文章来源:研究生处    发布时间:2016-03-10    浏览次数:4769

  根据2016年01月19  日校园网公布的《石河子大学2016年增人计划》,研究生工作部(处)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管理人员2名。依据学校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,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:

  一、招聘基本条件

  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中共党员。

  2.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  3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本科、研究生阶段均在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习,并获毕业证、学位证。2016年应届毕业生,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毕业,并获毕业证和学位证(境外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,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《学历学位认证书》)。

  4.具备较强的计算机专业应用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等能力。

  5.身心健康,符合相关岗位工作要求。

  二、招聘岗位计划

  1.专业学位办公室1人

  2.教育管理办公室1人

  三、招聘程序

  1.报名

  个人自愿报名,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(星期五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  2.资格初审及公布

  3月19-20日(星期六、日)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,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公布3月21日(星期一)。

  3.现场资格验证、领取准考证

  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递交下列材料,在3月24日(星期四)上午10:00-13:30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验证,对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。地点:石河子大学中校区行政楼522B。

  (1) 本人身份证(原件和复印件)、党籍证明、自荐材料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证明材料(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的打印件,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、能按期获得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单位证明材料,或教育部《学历学位认证书》的原件和复印件)。

  (2) 有工作单位的,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。

  (3) 近期1寸照片1张。除(1)原件外,其余材料恕不退还。

  4.笔试

 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研究生工作部(处)组织的统一笔试。笔试采用闭卷方式,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“从事高校管理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、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”等。成绩采用百分制。

  (1) 笔试时间:3月24日(星期四)下午16:00—17:30。

  (2) 笔试地点:石河子大学中区会2-201。

  (3) 笔试要求:参加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与准考证。

  (4) 监考人员:由人事处和研究生工作部(处)选派人员。

  (5) 成绩查询:笔试成绩于3月25日(星期五)在研究生工作部(处)网站公布,按考号查询。

  5.面试

 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取前20名,如成绩并列第20名,按并列名次面试。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、综合分析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语言理解和表达能力、岗位特长等方面做出评价。成绩采用百分制。

  (1) 面试内容:个人自述3分钟,回答问题7分钟。

  (2) 面试时间:3月25日(星期五)下午16:00。

  (3) 面试地点:中区行政楼第三会议室。

  (4) 评委组成:招聘工作领导小组。

  (5) 成绩查询:招聘综合成绩(笔试40%+面试60%)将于3月28日(星期一)在研究生工作部(处)公示栏中公示,也可电话咨询。

  6.确定拟聘用人选

  根据综合成绩,由部门领导集体研究,拟定人选,报大学人事处。

  四、其他

  1.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,应在本部门实习1-3个月。

  2.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徐炜杰

  电话:2036010

  Email: 10428914@qq.com

  

  

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(处)

2016年3月10日
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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